九年一学位!苏州园区新购住房学位政策调整
5月11日, 苏州人民政府出台了 部分区域的限售政策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今天(5月16日)正式发布 关于贯彻《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根据通知 首先园区 对新购住房“五年一学位”政策 进行了一些调整 调整内容如下↓ 新购的住房入学:九年一学位 根据通知规定 自2019年5月16日起 在园区新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 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用于申请入学的, 对服务对象提供的 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 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 九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 需要注意的是 初中、小学不分段, 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除了学位认定 对于人才优先购房 也有相关规定 人才优先后才可公开销售 对园区范围内 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 将不少于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60%的住房 优先出售给在园区就业、创业 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 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 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 同时也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 在人才优先购买后, 方可公开销售60%范围内的剩余住房。 具体销售操作办法 由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会同园区人才办另行制定
素材来源 | 苏州工业园区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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