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江契税税率衔接工作的通知

2011-06-03 13:23 浏览人数:3367次 来源:www.wjfcw.com

通  知

2008年10月30日发布的吴江市房产新政(吴政发〔2008〕196号《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的通知》)将于2009年12月31日结束,房产新政中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契税减半”政策也将随之停止,为做好2009年12月31日前后契税税率的衔接工作,请做好以下几点:

1、2009年12月3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房产开发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之后交房的。请各镇(区)农税员,及时召开当地房产开发商会议,对2009年12月31日止签订的房产销售合同进行备案(备案样表见qq群共享),未备案的或者更改购买人的,一律按照正常税率征税。房产开发商提供的备案明细表必须盖章确认。

2、二手房交易。在时间界定上以市房产管理处开具的《收件收据单》显示的时间为准。

3、请各镇(区)务必做好房产新政过度期间政策宣传工作,并于2009年12月31日止完成商品房备案工作。


特此通知。


吴江市财政局农财科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常熟房产网为您提供常熟房产资讯常熟二手房常熟租房信息!了解更多常熟楼盘信息请访问csfcw.com

csfcw.com 常熟房产网 客服/业务:0512-52036906 (微信同号) 苏ICP备20005318号-4
本网站所刊载的所有楼盘资料(特别是楼盘价格等)及图表、二手房房源租售信息等仅供参考,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绝对精确性或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