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关于公示住房保障申请人家庭情况的公告
根据常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熟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8〕92号)、《关于印发〈常熟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8〕93号)、《关于印发〈常熟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常政发规字〔2010〕101号)文件,经虞山镇、公安、民政、住建局(房管处)等部门联审,并经常熟市住房与房地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2011年度住房保障审核合格家庭共701户,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合格家庭493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合格家庭158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合格家庭9户,公共租赁住房合格家庭41户。现予以公示。 如对申请人家庭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在2012年9月29日至10月22日公示期向市住房与房地产工作领导小组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将确认申请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 公示详细查看地址:http://www.csfcw.com/zhuanti/baozhangfang/zfbz.html 受理部门:市住房与房地产工作领导小组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 地址:环城南路28号二楼 联系电话:52791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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