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空间将逐步纳入土地利用规划
我国将以城市地质调查为先导,统筹地上地下,逐步将城市地下空间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并加强用途管制和完善使用权出让方式。
根据指导意见,国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出让方式。对国防、人防、防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使用地下建设用地的,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鼓励工业、仓储、商业等经营性项目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激励原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结合城市更新改造进行地下空间再开发。完善地下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促进地下空间依法有序开发利用。依法开展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登记,保障使用权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庄少勤强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包括资源、生态、环境等多维内容,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水、土、地热等地质资源绿色开发,加快推动形成城市绿色发展方式及绿色生活方式。要积极推进地热和浅层地温能合理开发,促进地下水资源保护,加强地质环境效应监测,推进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发地质文化资源,增强城市自然文化魅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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