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苏州实施市区房地产市场价格标准

2011-06-27 19:02 浏览人数:2318次 来源:现代快报
7月1日起,苏州市将实施《2010年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价格》标准,除苏州市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太仓港口按照《2010苏州市区房地产价格》标准实施,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及4个县级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将由各市、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结合本地实际予以公布。

价格标准规定了苏州市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的住宅、商业用房、综合用房、厂房及仓储用房的基准价、混合结构房屋市场价以及钢混结构房屋市场价。

根据价格标准的要求,苏州市平江区和沧浪区均被分为6个区块,金阊区被分为5个区块,各区块分别定价。其中,平江区住宅基准价最高为9300元/平方米,区域范围东至临顿路河,西至人民路,北至因果巷、旧学前;住宅最低基准价为5400元/平方米,区域范围东至与相城区接界,南至312国道,西至十字洋河,北至相城区边界处。沧浪区住宅基准价最高为8300元/平方米,区域范围东至官太尉河、相王弄(及十字河自官太尉河至相王弄交汇处),南至竹辉路、新市路,西至学士河,北至干将河;住宅最低基准价为5800元/平方米,区域范围东至桐泾南路、与吴中区接界,南至与吴中区接界,西至京杭大运河、越溪,北至胥江。金阊区住宅基准价最高为8400元/平方米,区域范围东至外城河,南至爱河桥,西至广济路,北至上塘河;住宅最低基准价为4900元/平方米,区域范围东至与相城区接界、十字洋河,南至312国道、戴家桥路、北环西路,西至京杭大运河,北至高新区边界。

根据标准,500平方米以上的中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旅店、宾馆、饭店、浴场、酒楼、酒吧、会所、夜总会等,其区位基准价可按标准适当下浮20%至30%。前店后厂(仓库)形式的商业用房,其区位基准价可按本标准适当下浮20%至30%。(王怡径然)

■非住宅成交量价齐涨

受新政影响,苏州房产商对住房开发持谨慎态度,投资热情转向商业用地。6月19日苏州新政后最大规模土拍中,12块商业用地受开发商热捧,成交总额高达10.0711亿元,成交价平均涨幅达53%

6月22日,苏州非住宅成交量价齐涨,当日非住宅成交量为107套,较前一日增加71套;总成交面积3173.67平方米,较前一日增加1713.52平方米;成交均价22280.12元/平方米,较前一日增加10941.17元。

6月22日苏州沧浪区非住宅成交量81套,成交面积1886.45平米,成交均价29809.68元/平米,位居全市第一。据悉,6月20日位于苏州市沧浪区的亿象城开盘即告售罄,成为大幅拉动苏州沧浪区的非住宅成交量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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